第一部分:法院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受理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以及本院审判委员 会讨论决定的再审案件。
(三)接受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交办的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五)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组织本院法官与其他法院间的司法交流活动。
(七)抓好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八)管理本院的经费、物质装备。
(九)结合审判业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十)对人民调解组织和镇、街道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指导。
(十一)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靖西市人民法院设置18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组、监察科、研究室、审管办、审监庭、执行局、法警大队、立案速裁庭、民一庭、民二庭、刑庭、行政庭、地州法庭、龙临法庭、渠洋法庭、化峒法庭。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靖西市人民法院核定编制人数102人。现在职行政编制96人,事业编制人员2人,聘用协警(联防队员)13人,离、退休人员24人,享受遗属补贴人员17人。
第二部分:靖西市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表格见附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七: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八: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九: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靖西市人民法院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计2022.51万元,与上年(2156.7万元)相比减少134.19万元,减少6%,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人员减少,人员工资等福利支出有所减少;二是压缩项目经费,项目经费收入较上年减少113.3万元。
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596.5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596.51万元,与上年1895.4万元相比减少298.89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是行政在职人数减少、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总计426万元,与上年261.3万元相比增加164.7万元,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及罚没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靖西市人民法院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计2022.51万元,与上年(5156.7万元)相比减少134.19万元,减少6%,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人员减少,人员工资等福利支出有所减少;二是压缩项目经费,项目经费收入较上年减少113.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和开展工作而发生的支出。与上年13.52万元相比减少0.84万元,减少6%,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减少而引起的工会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44万元,是指机关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与上年136.68万元减少11.24万元,减少8.2%,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院减少在职干警,减少了养老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81.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新职工购房补贴以及提租补贴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96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工资增加而增加的公房公积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28万元,是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与上年39.93万元增加32.35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我院新增辅警、减少公益性岗位及政府临时聘用人员,增加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1730.18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工资、日常办公、办案业务经费支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等。与上年1888.60相比减少158.42万元,降低8%,主要原因是在职干警人数减少,相应工资福利及办案业务支出减少。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293.51万元,与上年1314.4相比减少20.89万元,降低1.5%,主要原因是干警人数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729万元,与上年842.3万元相比减少113.3万元,减少13%,主要原因是带项目转移支付减少、压缩项目经费。
二、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6.51万元,与上年1895.4万元相比减少298.89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是行政在职人数减少、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
三、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此项预算支出。
四、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此项预算支出。
五、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靖西市人民法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5%;公务接待费支出2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6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60万元,本年数与上年数60万元持平。
3. 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0,本年数与上年数20万元持平。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0(全口径),与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0 万元,增长(减少)0%。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万元,本年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0万元,本年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0万元(全口径),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0 万元,增长(减少)0%。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法院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包括: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组、监察科、研究室、审管办、审监庭、执行局、法警大队、立案速裁庭、民一庭、民二庭、刑庭、行政庭、地州法庭、龙临法庭、渠洋法庭、化峒法庭。全院只有一个部门编制预算单位,内设机构不自行编制部门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法院部门公用经费预算安排为312.08万元,其中:
1. 办公费22.7万元;
2. 印刷费10万元;
3. 水费2万元;
4. 电费8万元;
5. 差旅费50万元;
6. 工会经费12.68万元;
7. 福利费8.58万元;
8. 会议费10万元;
9. 培训费10万元;
10. 维护费21.2万元;
1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
12. 公务交通补贴76.92万元;
13. 公务接待费20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无此项预算安排。
四、国有资产的情况说明
靖西市人民法院2017年底固定资产总额1976万元,其中房屋16450平方米价值1109万元,汽车13辆价值118万元,其他设备749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