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0日,靖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农定祝法官来到武平镇栋本村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该案经前期的网络查控及线下走访群众,基本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后,农法官借助社会救助制度,对被执行人做足履行思想动员工作,最终被执行人放下顾虑主动缴足执行款,该案判决圆满执行完毕。
2018年9月28日,家住武平镇栋本村的李某驾驶三轮车与武平镇巡马村的农某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李某三轮车损坏以及农某人身受伤,后农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请求赔偿,靖西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19日对该案作出民事判决:李某负担本次事故70%的责任,应支付给农某人身医疗费10620.1元;农某负担事故30%的责任。双方对该一审判决结果均无异议并未上诉,后因李某未依照已生效判决履行义务,该案进入执行阶段,移交执行局农法官办理。
在受理该执行案后,农法官立即安排人员开展案件调查。经过网上财产查询以及线下走访,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有一定执行能力后,随即做好工作安排,于2020年7月10日前往李某家中展开执行工作。在到达武平镇栋本村李某家后,农法官向李某传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以及强制执行判决对李某生活所产生的一系列影响,同时耐心倾听李某意见,并针对李某疑问以判决依据法理对其一一答疑,为其讲述履行判决的必要性。另通过倾听其陈述,法官了解到李某现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仅剩老伴以及三个未成年孙儿。李某虽具有一定执行能力,但家境困难。在了解到李某的担忧后,农法官随即向李某讲解现政府对家庭情况特殊贫困户的一些贫困救助政策。同时,农法官还主动为其填写救助申请表格,向村“两委”报备该户涉及法院民事判决,让村“两委”结合具体情况给予申报其他对应扶贫救助政策。在保证该案判决执行工作落实的同时,也兼顾情理,利用社会救助制度和政策最大程度上减轻法院判决对李某家庭生活产生的影响,消除执行判决可能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最终,李某放下心中顾虑,凑齐数额主动缴足执行款,该案判决执行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