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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法院疫情防控期间多举措执行效果好
作者:罗将  发布时间:2020-03-19 09:11:09 打印 字号: | |

2020年,疫情爆发以来,靖西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线上办案,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疫情期间执行工作“不打烊”,先后通过最高法“总对总”查控系统开展线上执行查控556次,线上冻结、扣划143件,确保执行工作有序稳步推进。2020年以来,执行新收案件215件,旧存50件,结案157件,未结108件,结案率为59.25%。主要经验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靖西法院党组为加强对疫情防控和开展执行工作的领导,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处置工作,全面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及干警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做到疫情防控和开展执行工作两不误,分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靠前指挥,每天都到执行局亲自督查指导工作。二是紧盯“3+1”核心指标不放松。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执行干警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力求多办案、快结案、办好案,实行繁简分流,分类执行,做到“简案”速执、“繁案”精办,最大限度发挥执行人员专业优势及提高执行效率。疫情以来,执行局干警虽未身处疫情防控第一线,在配合疫情防控的同时,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做到防疫决战不松劲,执行办案不歇脚,我们不等不靠,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执行工作的影响,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最高法“总对总”和区高院“点对点”等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存款、车辆、工商登记、证券、财付通、支付宝等各项财产信息在线查询,改变以往线下传统查询模式,准确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财产控制。对于通过调查和财产查询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需要终本结案的,可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与申请人反馈执行情况,征求其意见,采取灵活方式,无需外出与当事人接触。三是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创新执行工作新亮点。继续推进执行信息化手段,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靖西法院高度重视刑事案件处罚金刑的执行保全创新工作,对于涉及可能判处罚金、没收非法所得的刑事案件,对被告人或其保证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从案件的侦察、起诉、审理阶段,最后到移送强制执行尚需一段时间,在这一过程中,如果被告人家属隐匿、转移或者挥霍被告人的财产得不到有效的制止,可能会使生效的判决得不到执行。为此,法院决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确保刑事判决罚金刑的执行。2020年新收案件中,其中有74件系刑事执行保全案件,案件立案到执行局后,执行干警立即利用网络查控系统进行查询,发现被保全人有财产和银行存款的立即进行查封、冻结,一共执结保全案件68件。四是创新执行办案工作措施手段。对于查封、冻结等事项要及时办理,创新性的开展工作,通过电话、微信、短信、委托等方式和手段与当事人、代理人和协助单位等沟通协调,及时处理。加大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与当事人的接触,利用现代通讯手段,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协调解决。如被执行人系靖西民营企业拖欠农民工劳务费案件,该案立案受理后,通过线上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有部分存款,执行法官立即对其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并通过电话主动与被执行人沟通协调,经过多次做思想动员工作,最终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将拖欠申请人9万多元劳务费汇到法院指定帐户,该案顺利得以执结,既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不影响该企业在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主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信访案件和新案增多,信访化解难度大。历年终本旧案陆续来访和新收案件增多依然突出,信访案件化解难度加大。二是找人查物还存在一定难度,花费过多的人力物力。比如线下不动产登记查询、住房公积金查询等时间周期长,被执行人车辆虽通过网络查询到车辆信息,并通过线下查封,但因无法实际控制车辆,只能活封。这些都是我院执行过程中长期面临的问题。三是强制执行力度需有待加强特别是拘留、罚款力度不够,需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络,查明失信被执行人人身所在,对故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实施拘留、罚款,提高执行威慑力。四是网拍率较低。受执行标的物的负杂因素影响,我院对执行标的物的处置难度依然很大,从而影响我院网拍率。

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一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为执行工作开辟捷径。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执行指挥中心,以最快速、最便捷的手段进行找人查物,控制财产,确保执行工作提速增效。二是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惩处力度。积极开展各种“剿赖”行动,形成强大的执行威慑力。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罚款一批、拘留一批、惩戒一批,公开曝光一批,依法打击拒不履行行为三是强化党委领导,部门执行联动。加大与政府各部门协调联络,争取得到更大的支持和帮助,争取能更有效查人找物,控制和处置被执行人的财产。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通过网络、媒体、公开显示屏向社会曝光失信被执行人,让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成为常态,也让失信被执行人在熟人圈或陌生环境都无法立足,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宣传法院执行成果,让人民相信法院执行工作,从而全面提高法律的权威。


 
来源:靖西法院
责任编辑:杨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