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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上门提供司法服务 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靖西法院家事审判巡回开庭
作者:黄雅  发布时间:2019-12-31 13:03:08 打印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对一个社会来说,家庭的生活依托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

2019年3月5日,靖西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前往渠洋镇渠洋街巡回审判。原来,某起离婚纠纷案件被告李某某因疾病导致双目失明,两耳失聪,常年卧病在床,精神状态不是很好,仅凭借着助听器可以与家人简单交流,但有时并不能完全正确表达。本案原告赵某某曾于2017年9月间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是否准予原、被告离婚取决于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在被告2014至2016年疾病期间均由原告陪同辗转百色市、南宁市、广州市各大医院并进行了悉心照顾,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对方疾病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据此,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赵某某的诉讼请求。2019年1月11日,原告赵某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李某某离婚,为了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家事审判团队主动上门提供司法服务。在与被告及其家人交流当中,承办法官动之于情,晓之于理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之后,被告及其家属打消了强烈对抗心理并通过被告父亲表示,如果原告赵某某不能回心转意而坚决要求离婚,被告方确实无法强留,鉴于原告赵某某尚年轻,未来的路还很长,由原告自由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并对原告彼时的悉心照顾表示非常感激。因被告至今每月医疗费花销巨大,请原告念在夫妻之间多年情分上给予适当经济帮助。原告当即表示愿意在自己经济能力范围内给予适当经济帮助费。本案经巡回开庭审理,将择日另行宣判。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家庭关系也悄然变化,传统的家庭价值观受到了日益强烈的冲击,给家事审判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与挑战。靖西法院严格按照最高法、广西区高院关于深化家事审判改革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攻坚克难的精神,以保护弱势群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不断深入家事审判改革工作。


 
来源:靖西法院
责任编辑:罗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