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我们的案件,你们真是辛苦了,都说法不容情,但你们处理案件的方法,让人感觉很温暖、很感动,你们真正的是为我们当事人着想。今天我们把钱都交给了受害人,这些日子以来压在我们心头的一块石头也终于落了下来。”近日,在靖西市人民法院的当事人接待室,被执行人农某将10万块钱转交给法院的时候,不断地向法官感慨。
2017年,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法院判决农某赔偿黄某10万元。于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前分三次还清。判决生效后,第一期履行期限到期后,农某没有履行义务,黄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根据案件的详细信息,执行法官找到农某的住所,但只有农某父母亲在家,在与其父母聊天的过程中,了解到农某是他们唯一的孩子,而且至今未婚,现在在铝厂上班,有收入但不高。
法官首先讲明法院的判决书必须履行以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再从其父母亲角度出发,如果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对孩子的工作、生活、婚姻等都将产生负面影响。农某的父母亲也表示,对案件的受害人也感到愧疚,平日里一家人也会讨论还款计划,但还需要时间向亲戚、朋友借钱。其父母态度诚恳,还款意愿也很强烈,法官答应给农某宽限时间。返回之前,法官还向农某的亲戚,邻居等讲解拒不履行的利害关系,希望通过多方力量,督促农某及时履行。
同时考虑到农某在铝厂上班,每月工资收入的财产线索。法官想到要扣划其工资履行,但此案标的有十万元,如果采取这种方式,执行周期就会变长,这样不仅会给被执行人在生活上和心理上的造成很大的影响,同时也不利于纠纷的解决。执行法官到铝厂找到农某,农某表示“事发后他也一直在努力工作,为的就是多赚点钱还上,现在除了自己的工资收入所得,已经在向亲戚朋友筹钱”,并在单位负责人面前向法官承诺。
期限将至时,法官再一次来到农某家。农某表示,受害人比我们承受更大的痛苦,此前我们已经做出了承诺,这个案件当初判决书要分三期履行,但经过向亲戚、朋友等筹钱,现在已经筹够,就一次性履行完毕吧,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此案中,执行法官多次的温情讲法释法,再通过亲戚、邻居、单位等多方力量做思想工作,恩威并施,促使当事人及时履行,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