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干部和群众的眼里,他是矛盾纠纷的化解能手;在大山妇女的眼里,他是一位护花使者;在留守老人和孩子的眼里,他是一位普法宣传者。都说他是大山深处最美基层法官。他就是靖西县人民法院渠洋法庭庭长陆凌军。陆凌军庭长扎根基层人民法庭11年,是全百色革命老区年均办案数量最多的法官,在所办理的2130件案件中,无一错案。2011年至2014年间,陆凌军有三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光荣称号,201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一针一线”关乎廉洁公正大事
   “法庭公正判决,我们心服口服,谢谢法官!”在陆凌军审理的一起共有房屋使用权纠纷案中,被告徐小剑、徐小弟在案件宣判后,感动得热泪盈眶,连声道谢。
    原告徐小丽与被告徐小剑、徐小弟及第三人徐玲、徐湖,三方当事人系兄弟姐妹关系,此案意见分歧很大,陆凌军曾多次召集各方调解,都未达成协议。在案件宣判前,原、被告及第三人通过不同渠道,以各种借口邀请陆凌军喝茶吃饭,但其深知当事人所谓的喝茶吃饭是别有用意,故均婉言拒绝。该案宣判当天,因遭到拒绝赴宴的三方当事人心存各异,担心案件能否得到公正的判决,而结果因判决合法公正、不偏不倚,三方当事人均心服口服,当场表示不上诉。
   “法庭办案讲究的是证据,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主张,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你应该尽量收集证据,而不是想着如何拉拢行贿法官。”2014年,在审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中,原告为了胜诉,将一封装有300元钱的信封交到法庭,陆凌军庭长见状即把钱退还给原告,并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经过近一个小时的释法说理,终于消除了原告心中的顾虑,最终安心回家收集证据。在渠洋法庭工作的13年里,陆凌军始终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案,从不接受群众一针一线。
    主动上门送法,热心为民排忧解困
   陆凌军经常说:“案件不能一判了之,更重要的是要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要将法官的社会责任感和办案质量紧密联系起来。”由于近年来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外面五彩缤纷的世界让很多人把多年的夫妻感情和孩子抛至脑后,造成了草率离婚的案件时有发生。针对这些案件,陆凌军注重以调解方式结案,克服困难,亲自到当事人家中,将心比心陈述利弊,用亲情感化当事人,让濒临破碎的家庭破镜重圆,让感情破裂不能重归于好的家庭解除痛苦。
   “现在法官这么关心他们家庭,我们也没有什么话要讲的,就让他们和好吧。”黄玉的娘家人如是说。在原告黄玉诉韦钦离婚案件中,年轻夫妻黄玉与韦钦经自由恋爱结婚,并生育一子。两人在广东打工一段时间后,妻子黄玉突然提出离婚。陆凌军主动上门找到当事人亲属了解情况,并走访部分群众,当得知原告之所以离婚,是因被告家庭条件不好,陆凌军即对原告进行了思想教育,指出夫妻之间应当相互扶助,要敢于面对目前家里存在的困难,共同为家庭和孩子着想,共度难关,要相信生活会有改变的一天。经过一个上午的说服工作,原告终于同意与被告和好,但又担心家人反对,陆凌军便多次来到原告娘家与村干部一起做思想工作,最终娘家人被感动,同意原、被告和好。
   而原告黄明科与被告罗秀是一对包办的夫妻,由于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被告偷偷离开原告,到邻村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女。原告知道后,怒气冲冲扬言要杀被告,在亲属百般劝说下原告才同意先到法庭咨询。陆凌军庭长耐心地听完原告的诉求后,教育他:“杀人是严重违法行为,哪怕对方有天大的不对,以法律途径解决,才是明智的选择。”并告诉他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陆凌军庭长真实诚恳的态度,让原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火气也消了一大半。原告认为,其与被告已经没有感情可言,表示如果被告愿意给付一定的精神抚慰金,就不再找被告的麻烦。为尽快平息矛盾,化解纷争,第二天早上,陆凌军庭长即叫上审判员潘贯周及原告一同驾车前往被告住所,主持双方进行调解。首先对被告未离婚就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接着,把原告的调解意见转达给被告。经反复做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至此,一场充满火药味的离婚案以调解结案,双方最终和平分手。
    甘当百姓知心人,一心搭好连心桥
   “听了法官这么详细的讲解,同时又能帮我弟弟解决住房问题,我愿意接受拆除该争议房子……”2014年5月26日上午,靖西县法院在陆凌军所在法庭辖区内依法对一起房屋拆除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经过陆凌军法官等人现场耐心释法说理,被执行人何清心情恢复了平静,并接受拆房。
    2011年10月,被申请执行人何清及其弟未经政府部门和村民小组及村民何明等人同意,擅自在村里3.7米宽的公共通道上建起一座砖瓦房,阻断了村民何明等申请执行人的正常出入。该案一审何清败诉后,又上诉到了中院,何清仍败诉,且花费了许多代理费。陆凌军带领渠洋法庭法官做被申请执行人大量思想工作,但被申请执行人始终以其弟弟无处安家为由,未履行义务。强制执行当天,陆凌军仍不放弃做被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积极找来当地镇政府领导,现场共同商量对策解决何清的弟弟住房问题,在多方努力下,被申请执行人终于接受强制拆除的决定,其弟弟住房问题也得到了政府的帮助解决。违法房屋的拆除使公共通道恢复原状,村民恢复正常出行,村容村貌也更加美观,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尽管每天翻山越岭,遇到许多困难,但陆凌军与大山的老百姓已结下了不解之缘,他到哪里老百姓的忧虑就有解决的盼头;他到哪里法院的普法宣传工作也就到哪里。他用公正廉洁,恪尽职守,勇于担当为党和人民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得到了群众的信赖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