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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法院回访当事人结案了事促和谐
作者:李先兴  发布时间:2017-12-15 15:31:56 打印 字号: | |
  靖西市人民法院把案件回访工作制度常态化,不定期对案后当事人进行回访,促进家庭和谐。2017年12月13日,靖西市人民法院化峒法庭法官周杰与书记员前往岳圩镇四明村对一个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进行回访。

2007年初,原告和被告在媒人的引导下相识,双方交往几个月后,于同年8月29日在靖西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但由于原、被告双方属再婚,婚姻背景比较复杂,婚后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吵闹,甚至原告认为被告对家庭不负责任。

  2017年10月,男方黄某程将女方黄某梅诉至法院,要求与女方双方离婚。

案件诉至化峒法庭后,法庭负责人法官周杰经过了解,发现原、被告双方矛盾不大,主要是双方缺乏沟通所至,调解和好的可能性大。该案经周杰法官多次调解,苦口婆心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终于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12月13日,周法官到黄某程家中进行回访,黄某程的父亲激动地说:“儿子儿媳今天一早进城办事去了,法庭调解和好后,他们就没有再闹过矛盾了,两人和睦相处恩爱有加,非常感谢周法官,要不是您,我们家早就散了。”
来源:靖西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