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人民法院在少年审判中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力争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11月14日,该院少审法官来到靖西市地州镇回访帮教一起盗窃案的未成年被告人,了解其心理动态,询问其生活情况,鼓励其正视过去,吸取教训,重塑信心,回归社会。 由于父母忙于务工,疏于管教,未成年人黄某渐渐学会抽烟,整日上网玩游戏,并与社会上的不良人员为伴。后因没钱抽烟和上网,黄某伙同他人多次盗窃电动车、自行车进行销赃,被逮捕起诉后,法院经开庭审理判决对其适用缓刑。 “法院对你判处缓刑,包含了社会、法院对你的关心和信任,希望你自爱、自强,我们会尽最大努力帮助你改过自新。”回访中,法官语重心长地说道。同时,法官也嘱咐黄某父母要多关心孩子,帮助其尽快回归社会。黄某为自己当年不理智的犯罪行为感到非常懊悔,表示一定会真心改过,不辜负法官和父母对他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