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龙邦镇居民黄某成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就非法经营烟叶,结果触犯刑法。日前,靖西市人民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判处黄某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2015年4月8日上午,黄某成电话叫郭某将装有烟叶的货车带到杨某(另案处理)的仓库存放。当天,靖西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该仓库查获郭某存放的115包烟叶。经查,里面有35包烟叶为黄某成所有。经鉴定,115包烟叶价格为23.2645万元。35包烟叶折算价格为7.0805万元。 黄某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非法经营数额达7.0805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综合黄某成的犯罪情节与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其宣告缓刑。本案所扣押的黄某成的35包初烤烟叶,依法没收,由烟草专卖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