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男子周某等4人结伙凌晨对路过自己村口路段货车强行逼停,然后向货车司机强索“过路费”。当4人对第三个受害货车司机强行索要“过路费“时,被民警当场逮住,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检察院移送起诉。11月10日,靖西市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家住靖西市岳圩镇怀光村的周某、黄某、黄某某、吴某都无正当职业,整天游手好闲。一天晚上周某从市区回家路上,正巧遇到他人拦截货车收取过路费。目睹整个过程的周某见挣钱如此轻松,内心蠢蠢欲动。一回到家马上招来黄某、黄某某、吴某,把收“过路费”的想法一说,立刻得到了三人的应和,几人商议后决定在在村口砖厂路段对过往货车下手。2016年7月20日凌晨3时许,周某等四人用手电打光示意经过该路段的货运车辆停下后,先后向货车司机林某强行索要“过路费”300元,向货车司机李某索要“过路费”500元。尝到甜头让周某4人兴奋不已,当他们向第三辆货车司机农某强行索要“过路费”300元的过程中,当场被民警抓获。 周某、黄某、黄某某、吴某,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以敲诈勒索罪依法提起公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不务正业的周某等四人想不劳而获,最终导致触犯了法律,如今不得不面对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