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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毒犯运输毒品近4000克 被判刑十五年
作者: 梁蓬勃  发布时间:2016-11-01 10:31:11 打印 字号: | |

两名毒犯用越野车从异地运输毒品到靖西市,被警察抓获归案。近日,靖西市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两毒犯分别获十五年的有期徒刑。 2016年1月10日2时许,公安机关对靖西某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住在该房的韦某、李某与他人有毒品交易嫌疑。民警在客房的床头柜上发现一把汽车钥匙,经确定是韦某、李某所驾驶车辆的钥匙后,民警让韦某、李某带领,找到一辆黑色越野车。经搜查,从车后厢查获四包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净重合计3973.1克。 韦某和李某供述,两人于2016年1月9日12时许,在广西柳江县将四包毒品装上车,并开车沿高速公路于18时许到达靖西市并入住该酒店房间。 李某、韦某违反我国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氯胺酮仍予以运输,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根据案情,法院以被告人李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以被告人韦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

来源:靖西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