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4日,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靖西县人民法院组成普法宣传队伍,联合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在县中山休闲广场,开展2014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活动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主题,现场向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及为群众解答涉消费维权等各种法律咨询。
活动现场,法官们热情主动地接近过往群众,和蔼耐心地向他们发放宣传材料,并仔细准确地为他们讲解法律,答疑解惑,并用各种案例向群众解说依法维权的重要性和采取法律维权的方法,重点提醒老人、妇女及农民工们如何预防上当受骗,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官们用爱心和耐心唤醒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据悉,为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靖西县法院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除了做好对消费维权法律广泛宣传外,还积极探索,采取多举措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构建消费维权对接新机制,建立了涉消费维权纠纷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诉调衔接机制,联合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设立“消费纠纷调解室”,共同开展涉消费维权纠纷的诉调对接工作。在以实际行动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为净化消费市场提供司法保障,对促进靖西经济健康发展起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