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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法院寒风细雨给群众撑起“司法护民伞”
作者:杨德生 罗将  发布时间:2014-01-15 15:05:55 打印 字号: | |
  • 执行法官冒雨量执行房屋
  • 现场指挥
  • 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说理教育
  • 法警维护执行现场
  • 顺利执行

    2014年1月13日上午,寒风凛冽,天空细雨绵绵。靖西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冒着寒风细雨来到靖西县地州乡,执行一起离婚纠纷案。此案执行中不仅邀请人大代表进行现场监督,还利用远程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现场进行指挥、监控及信息传递公开,有效提升了法院“阳光执行”工作。

    申请执行人黄倩与被申请执行人黄龙丁因感情破裂,靖西县法院调解未果判决俩人离婚,随后该案又上诉至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判决:位于靖西县地州乡路边修理店房屋归黄倩使用,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黄龙丁拒绝从该修理店迁出。2013年8月6日黄倩向靖西县法院申请执行,8月12日靖西县法院发出执行令,但被执行人依旧拒绝迁出。9月25日法院作出执行公告,责令10月10日迁出,但经执行法官多次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黄龙丁却扬言死也不搬出。黄龙丁的拒绝执行给黄倩的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其多次到法院向法官求助。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法律尊严,法院决定对黄龙丁进行强制执行。

    尽管天寒地冻,细雨夹杂,但为维护群众利益和法律尊严干警们毫不退缩,一大早就来到院部集中,按照执行方案开展执行工作。到达现场后,法警在现场拉起警戒线;执行法官冒着寒风细雨对被执行人进行说理教育;执行总指挥在院部执行指挥中心坐镇指挥18公里外的执行现场,不时传递执行意见和建议。经多方努力黄龙丁被法院执行人员工作负责的态度所感动,同意搬迁。随后,法院干警又随同请来的民工帮助黄龙丁将衣服、棉被、床等物品搬出房屋,最终被执行人在法院干警们的感动之下顺利执行,表示愿意妥善处理。

    据悉,为推进“阳光司法”工作,靖西县法院在案件执行中邀请人大代表监督员到现场进行执行监督,不仅有利于对被执行人进行劝说,有效破解案件执行难,同时增加了案件执行的透明度,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本次案件执行还使用了法院刚建成投入使用的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现场进行指挥、监控及信息传递公开。该技术有效提高了法院应对执行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切实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使用执行指挥中心让人民群众更加感受到了司法执行的公正,有效提升了法院“阳光执行”工作。

来源:靖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农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