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法院日前以盗窃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元,缓刑一年零四个月。
现年17岁的黄某某,是父母的独生子,家庭条件较好,自小乖巧听话,深受父母及亲戚朋友的宠爱。但上小学之后,由于父母忙于生意,对黄某某疏于看管,导致黄某某迷上了网络,产生了厌学态度,刚上完小学五年级就不顾父母反对辍学回家。走上社会后,黄某某经常与社会上一些不良青年交往,在朋友的引诱下染上了毒瘾。因没有经济来源,为了筹集吸毒资金,,黄某某铤而有险,多次与他人结伙进行扒窃。2013年1月9日,黄某某与同伙在扒窃得手后逃走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作案二次,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黄某某实施犯罪时,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黄某某为吸毒而盗窃,酌情从重处罚。综合全案,法院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