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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酒后乱性 强奸未遂被判刑
作者:戴 颖 韦连任  发布时间:2013-09-04 11:44:14 打印 字号: | |

    常言:酒后乱性。被告人沈某就因为多贪了几口酒,继而色胆包天上了堂嫂的床,而身陷囹圄。2013年月30日,靖西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强奸案进行宣判:被告人沈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判完毕后沈某后悔不已,表示服判。

    2013年5月8日凌晨,被告人沈某在隔壁屯朋友家里喝酒后,懵懵懂懂回到所住村屯,当他将走到巷口时,醉眼朦胧中隐约见到有个人影从堂嫂黄某某家走出来,走近一看果然看见其堂嫂家房门虚掩,堂嫂一个人独自坐在家里。借着一股酒劲,沈某突然心血来潮产生强奸之念,遂潜入黄某某家内,拉黄某某到卧室里按压在床上,并撕烂黄某某的睡衣,欲强行与黄某某发生性关系。黄某某被沈某的突然举动惊呆了,并强烈反抗,无奈势单力薄,无法推开压在身上的沈某,这时黄某某突生一计,换了个温和的语气说,房门还没插好,我去把门插上,以免外人进来撞见。沈某信以为真,放开黄某某让其去插门。脱离沈某的控制后,黄某某立即跑门外,并报警。随后,沈某被接到报警前来的民警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沈某以暴力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在犯罪过程中,被告人沈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被害人及其亲属表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靖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