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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审理化恩仇 阳光司法暖人心
作者:吴合勇  发布时间:2013-08-27 09:19:15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靖西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却以满腔的工作热忱和娴熟的调解技巧将亲人之间的矛盾融化在浓浓的亲情中,使破碎的亲情得以重新弥。2013年8月5日靖西县人民法院龙临人民法庭上门进行圆桌审理,通过细心调解,审结了一起叔侄之间的健康权纠纷案。

    王丰与王朝星是亲叔侄,同住靖西县安德镇三郎村大美屯,两家仅一墙之隔,却因菜园子里的一堵围墙使用权发生口角,进而相互殴打,最终导致侄子王朝星受轻微伤,住院治疗33天,花去医疗费2248元。伤愈后王朝星多次向叔叔王丰索赔医疗费等费用时都遭到了拒绝。王朝星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主办此案的吴法官多次上门调查了解情况,与原、被告拉家常、沟通感情,希望原、被告能够通过调解的形式解决纠纷。但由于双方积怨太深,态度很不友善,几次都未能成功。主办此案的吴法官没有泄气,考虑到原、被告的特殊关系,不能因为点滴小事淡没了亲情,于是决定把开庭地点设在该村村委办公室,增加调解的机会,同时利用该案开展宣法律宣传活动 推进“阳光司法”,2013年7月31日开庭当天吴法官与书记员带上办案设备,经过两个小时圆桌庭审,双方态度得以缓和,表示愿意接受法院的调解。吴法官趁热打铁,从双方争议的焦点“赔偿数额”出发,从情感、证据、法律等多方面向当事人解案释法,最终叔侄俩解开了心结,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自愿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500元,一场叔侄邻里纠纷得以顺利化解,这也让前来旁听的当地群众称赞不已。上门对案件进行圆桌开庭审理,只是靖西人民法院推进“阳光司法”的一个缩影。

来源:靖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