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2月间,马某经人介绍与女青年韦某相识后恋爱结婚。2001年9月生育一子。2002年6月,韦某以回娘家为名,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讯。近日,马某放弃了这段有名无实的婚姻,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抚养婚生子。
靖西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起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规定,判决准予马某与韦某离婚;婚生子由马某抚养。
1999年2月间,马某经人介绍与女青年韦某相识后恋爱结婚。2001年9月生育一子。2002年6月,韦某以回娘家为名,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讯。近日,马某放弃了这段有名无实的婚姻,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抚养婚生子。
靖西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起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规定,判决准予马某与韦某离婚;婚生子由马某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