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靖西县人民法院和靖西县人民检察院在该县安德镇政府大院内联合举行了涉农赃款返还仪式,将涉农职务犯罪中收缴的3.6万多元退给14户农户。
近年来,靖西县人民法院一直加大涉农案件的审理力度和惩罚力度,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此次追还的赃款是被告人黄某在任村支书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危房改造中,索取农户补助款21000元,另外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农村低保补助款15215元,分别构成受贿罪和贪污罪。被告人黄某因受贿罪和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这次退赃仪式及时帮助农户追回了损失,得到了各界群众的一致好评,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向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大胆举报涉农违纪违法问题的积极性,为和谐农村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同时对村干部也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