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一边民盗牛卖到越南获缓刑

作者:周建坤  发布时间:2012-12-03 15:53:36 打印 字号: | |

    因为没有钱花,梁美龙竟然动了邪念,盗窃村里的一头耕牛贩卖到越南,案发后既被赔偿又被判刑,可谓“偷鸡不成蚀把米”。11月27日,广西靖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被告人梁美龙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梁美龙是广西靖西县壬庄乡人,其家位于中越边境线上。边民经常在边境一线上放牛。2012年7月22日,因缺钱花,梁美龙产生了盗窃他人耕牛到越南去贩卖赚钱花的念头。当天下午,梁美龙悄悄来到边境界碑附近山坳里,发现有几头牛在那里吃草无人看管,于是将一头黑色大黄牛盗走,并牵到越南境内贩卖。该黄牛是同村屯黄某放养的,当天傍晚,黄某发现黄牛被盗,就托人四处寻找,后从越南朋友处得知被告人梁美龙于7月22日傍晚将该黄牛赶到越南去卖,黄某找到梁美龙质问,梁美龙承认了偷牛的事实。案发后,梁美龙家属代为赔偿了黄某6000元,黄某对梁美龙表示谅解,请求对梁美龙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梁美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600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梁美龙到案后坦白,悔罪态度明显,且已全部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靖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