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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法院立案窗口诉前调解促和谐

作者:周建坤 李彩云  发布时间:2012-10-24 09:26:03 打印 字号: | |

    “原先两个儿子互相推委不肯为我养老,如今经立案庭法官调解解决了我的后顾之忧,立案窗口真是便民窗口。”10月22日下午,年过七十的王老汉在广西靖西法院立案大厅里对立案窗口的同志道谢不已。  

    王老汉育有两个儿子,辛辛苦苦将他们抚养成人之后,一直与大儿子同住,帮助其照顾家庭,本该是老人儿孙绕膝、安享晚年的时候。今年春节过后,却因大儿媳以“两兄弟轮流养”为由拒绝再赡养,小儿子也不肯“接手”,于是老人无人看管,生活勘忧。靖西法院立案庭在收到诉讼材料之后,决定从老人的切实利益出发,启动诉前调解,立案庭派员参与。但调解工作进行得并不顺利,王老汉并未因为有两儿子而得到更好地照顾,反而因为儿子之间的互相推诿导致无人愿意赡养。两个儿子在互相推卸责任的过程中,言辞激烈,情绪激动。面对这样高难度的调解任务,调解人员决定从“情”字入手进行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调解人员针对实际情况,从王老汉养育两兄弟的辛苦说起,以亲情感化;从王老汉老无所依的实际情况说起,以合乎情理的方案说动两兄弟;从法律政策的规定说起,以法理说服两家人。最后,经过调解人员一番入情入理的分析和批评教育,两兄弟终于逐步被亲情唤醒,被道德感化,被法律震慑,认识到自己的偏执与错误,表示一定改过。并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老人的住宿仍然由大儿子负责,小儿子每月固定支付生活费1000元,法院制作了调解书。在调解书上签字生效时,两兄弟再次表示今后一定善待老人,让老人安享晚年。一场矛盾尖锐的赡养纠纷终于圆满划上了句号,充满欣慰与感动的老人满意而归。

    这是靖西法院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诉前调解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将调解工作向立案前延伸。经过多年总结,该院立案庭认识到:诉前调解的对抗性更弱、效率更高、成本更低,充分起动诉前调解工作,不仅提高调解率,还有效的促进社会和谐。为将该项工作行之有效的开展,该院规定,立案庭收到当事人的起诉材料后,经审查认为适宜诉前调解的,应引导当事人到速裁庭进行诉前调解。速裁庭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并指定承办法官,承办法官应当立即接待审理。诉前调解制度正式确立,其运行以立案庭引导为必要,以速裁庭为主要依托,成为该院立案服务大厅功能的有力补充和完善。

来源:靖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