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日,靖西法院执行局法官收到一重要执行线索,得知一被执行人何绍芳刚从广东回来,便向领导汇报后,联合法警、执行联络员、村支书等雷霆出击,将一规避执行逃往广东十三年的“老赖”强制执行。
1999年2月,一对昔日恋人何菲与陆迪一同前往靖西县体育场购买体育福利彩票。在售彩票工作人员邱某处,陆迪先购买80元的奖券,均未中奖,后又购买了10元奖券,结果中得金额为80000元的一等奖。由于两人均未带身份证,遂由何菲向其熟人借用身份证,经组委会审核并经公证后由陆迪上台领奖。扣除个人所得税等费用后陆迪领取了63000元,领奖后双方又到中国工商银行靖西县支行以何菲熟人的名义存款并将存折交由何菲保管。
何菲父女面对金钱抵挡不住诱惑,意欲独吞。1999年3月,经过谋划,何菲将存折交由其父何绍芳把存款全部领取并转移。陆迪得知钱款被转移后,多次向何菲父女索取,并同意自愿让与半数奖金,然而何菲父女贪得无厌,拒不返还,两人为该奖金的所有权问题争论不休导致矛盾加深,无奈之下,陆迪便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至此两人分道扬镳。该案经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判决,由何菲和其父亲共同返还陆迪中奖奖金31500元。
至此,靖西县第一例彩票纠纷案终于落下帷幕。近年来,靖西法院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多部门联动执行、利用专网以及依托党政机关已经建成的政务网,实现和其他联动部门的资源共享,发动申请人广泛参与,及时掌握被执行人动态等措施,有利震慑了“老赖”,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