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打架“吃亏”毁财物 法官调解化干戈
作者:农定祝  发布时间:2012-07-19 16:16:11 打印 字号: | |
  2012年7月17日,靖西县法院地州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打麻将引起的毁坏财物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李某当场履行赔偿义务。

被告李与本村黄某系邻村,平时关系一般。2011年10月18日16时许,被告李某酒后在本村梁某家打麻将与黄某发生口角,相互吵架,继而引发厮打,自认为“吃亏”的李某随即打电话招来十几个年轻人,黄某见状只好躲避,李某等人找不到黄某,便对黄某的房子进行打砸泄愤,造成黄某的房门、瓦片、玻璃窗、摩托车等财物损毁,经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毁的物品价值33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利用送达时机了解被告思想动态,觉得该案有一定的调解空间,马上通知各方当事人到法庭进行调解。承办法官认真分析了案情,结合法律知识,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为他们分析了调解和判决方式对他们各自的利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使双方当事人都明白自己的过错,解开了心结,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李某当庭赔偿原告黄某财产损失费3000元。之后,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案件得到了完满的解决,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这是地州法庭充分运用调解机制高效率低成本的为当事人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达到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者:靖西县法院  农定祝
来源:靖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农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