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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电话调解 四年货款一朝结
作者:农定祝  发布时间:2012-06-15 09:22:49 打印 字号: | |
  四年前,被告李小军向原告黄伟购买饲料,因资金周转困难,当时未付清货款,一直拖欠货款2500元至今。2012年6月12日,靖西县法院的主办法官电话调解,使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拖欠四年之久的欠款一朝了结。

  原告长期在县城经营各类饲料生意。居住在靖西县地州乡的被告经人介认识原告,2008年3月7日至4月26日,被告向原告购买饲料共计3500元,当时,因资周转困难只支付1000元的货款,尚欠货款2500元。被告于2008年4月30日向原告写一欠条,确认上述欠款。经原告多次催收该货款,被告以种种理由拖欠至今未偿还。原告遂于2012年6月5日向法院起诉,请求被告偿还货款2500元。

  靖西县法院受理此案后,经多方联系,了解到被告长期在外务工,很少回家,应诉都很困难。如果是往年受理此类案件,均以公告判决的形式结案,且很少得到履行。但是,主办法官以调解的思路进行审理此案,2012年6月8日专门来到被告的住处做好被告家人的思想工作,得到被告的手机号码之后,向被告释明相关法律,被告通过电话承诺同意偿还所欠款项,并指示其妻子当场支付1000元,尚欠2500元定于7月底前还清。
来源:靖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农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