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开展“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靖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创新执行工作,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的水平,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利民,受到当事人的好评。2012年5月3日上午,申请执行人高立新等人特地送来一面“执法典范、为民楷模”的锦旗,对该院执行局公正为民表示深深的谢意!
这源自一起祖房析产继承纠纷案件,讼争的是靖西县新靖镇学前街45号房屋,因房屋年代久远,各继承人对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都存在不同的意见,该房屋析产继承案经过靖西县人民法院和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具有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仍然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判决书指定的义务,为使自己的继承权利得以实现,申请人于2011年12月27日向靖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为此,本案进入执行程序。
法院执行立案后,该案交由具有丰富执行工作经验的蒙斌法官负责。因为该案件存在着复杂的继承关系,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又不愿意将祖房实行变价分割和补价赔偿,导致执行工作困难重重,案件无法顺利执结。执行法官蒙斌心系双方当事人,多次亲临现场调查,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解与沟通,对于当事人多次恶劣态度影响调查进程,蒙法官耐心对待,骂不还口,注意缓和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从法律的角度,以理性的言辞,耐心规劝双方当事人要相信法院,自觉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蒙斌还联系测绘公司,对争议祖房进行现场测绘丈量,按照生效的判决结果与双方当事人提出房屋产权分割方案,使得双方都能自觉接受。经过蒙法官的不懈努力,这起关系复杂的案件顺利得以执结,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
靖西法院执行局坚持人性化执法,注重运用社会法治理念指导执行实践,切实把“公正执行、一心为民”的工作宗旨落到实处,开创了执行工作新局面,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