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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暴富走私、运输毒品获刑15年
作者:周建坤  发布时间:2012-04-27 08:05:39 打印 字号: | |
  2012年4月25日,广西靖西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走私、运输毒品案件,以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明智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30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李明智是广西大新县人,生活条件不错。他平日里无所事事,但总想一夜暴富过上好日子。无意中,有人跟他说贩毒来钱快,他家又住边境上,要是有毒品有多少都买。此话正中下怀,深深触动了他的神经,于是他动起了贩卖毒品的念头。2011年9月某日,他越境向一个越南人购买了90克毒品海洛因后,当日即携带毒品搭乘中巴客车前去预定的地点进行毒品交易,途中被公安局民警拦下检查,民警从其裤袋内缴获毒品海洛因可疑物一包,他当场被抓获。经当面过秤,海洛因可疑物净重88克。经鉴定,所缴获的毒品可疑物为海洛因。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明智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走私、运输,数量达88克,其行为已构成走私、运输毒品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靖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农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