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靖西法院以警示案例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作者:杨德生 管星明  发布时间:2012-04-20 12:00:38 打印 字号: | |

    靖西县人民法院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工作重点,加大涉农案件的审理力度和惩罚力度,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4月19日,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在该县魁圩乡政府大院内联合举行了涉农赃款返还仪式。

    魁圩乡巴甫村村民农承改等受害群众一大早就从偏远的山屯赶到乡府大院,上午10:00,“涉农案件赃款返还仪式”按时举行。返还仪式伊始,靖西法院黄桂春副院长简单介绍了这次活动的意义,并就法院如何加强涉及“三农”案件的审理力度,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作了表态。

   此次追还的赃款是被告人李光累(原魁圩乡巴甫村支书兼主任)、何朝丕(原魁圩乡那些村支书)、卢加本(原魁圩乡那些村民委主任)在任职期间,利用其协助魁圩乡人民政府管理本村危房改造工程、负责项目上报的职务便利,索取群众财物,少的500元,多则6000元,受害群众多达27户,受贿数额9万余元。最终被告人李光累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何朝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执行四年、被告人卢加本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执行三年。

   到现场参加返还赃款仪式活动的除部分乡政府干部外,还有来自各村的基层村干部和群众130多人。这次活动展示了人民法院打击犯罪和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成效,也给基层干部、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得到了群众的一致称赞,取得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和谐统一,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上午10:00,“涉农案件赃款返还仪式”按时举行。

上午1000,“涉农案件赃款返还仪式”按时举行

案件受害人从法院黄桂春副院长等领导手中接过返还的赃款

案件受害人从法院黄桂春副院长等领导手中接过返还的赃款

案件受害人与法官亲切交谈,向法官秉公办案表示深深在谢意

案件受害人与法官亲切交谈,对法官秉公办案表示深深的谢意

 

来源:靖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