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6日,靖西县人民法院龙临法庭跟往常一样正常上班,法庭的门刚打开,迎来了一位白发苍苍的七旬老妇人,哭诉着要求与丈夫离婚,案件受理当天,即审结了该案。原告黄芳与被告黄光华都是靖西县果乐乡人,同是出生于1938年,22岁那年,在其父母的包办下举行了婚礼,婚后生育了五男一女,现都已成家立业。自从婚后丈夫黄光华为了谋生常年在外,妻子黄芳在家劳作,照顾儿女老人,夫妻俩散多聚少,几十年婚姻生活中感情一直还算好,但夫妻间也缺失了必要的交流与沟通。由于年岁已高,近几年丈夫再也不外出挣钱,夫妻俩也结束了长期分离的生活,本是两人享受天伦之时,却因为双方缺少沟通交流,经常为琐事争吵,再加上丈夫脾气暴躁,稍不顺心,就大发雷霆,甚至拳脚相加。日子久了,双方的矛盾加剧,儿女都没有办法解开俩人的积怨。忍无可忍的妻子黄芳以性格不合、难以沟通为由,坚决要求与黄光华离婚。
承办该案的法官起初认为,二位老人年事已高,正需要相互扶持度过晚年,便耐心地做起了调解和好的工作。然而在法庭上,黄芳表示已对丈夫彻底失望,现在子女均早已成家立业,自己已无牵挂,绝不会再和黄光华一起生活。看到老人痛苦的表情,法官明白,这桩婚姻已经不可能挽回,便向被告黄光华做起了工作。经过二个多小时的劝说,黄光华终于明白,多年漠视沟通造成的感情鸿沟已经难以弥补,他终于表示愿意与黄芳离婚,让双方从痛苦的婚姻中解脱出来,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