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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 只因女儿是“洋人”
作者:吴合勇 叶凯明  发布时间:2011-10-20 10:26:10 打印 字号: | |

     仅仅因为妻子生育了一个“金发碧眼”的女儿,丈夫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2011年10月19日,靖西法院龙临法庭审结了这起离婚案件,这对原本恩爱的夫妻分了手。同住靖西县南坡乡汤峒村的黄安和隆玉经过两年的恋爱后,2004年3月8日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夫妻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但自从2005年8月2日妻子生育了一个黄头发蓝眼睛的女儿后,一家人平静的生活从此被打乱。自从这“与众不同”的女儿出世后,黄安心中便存了个小“疙瘩”,疑心妻子对自己不贞。随着女儿一天天的长大,加上旁人的闲言碎语,让黄安更加气闷,把气都撒在了隆玉身上,双方从此不时发生争吵,2009年隆玉不堪忍受丈夫和家人的无端指责,独自一人外出打工,逢年过节都不敢回家,从此夫妻关系走向崩溃边沿。2011年9月26日,在父母和外界非议的重压下,黄安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到法院起诉离婚。案件受理后,主办法官觉得夫妻因为这个原因就离婚,未免可惜,多次主持双方进行庭前和好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主办法官对双方进行真诚劝说,孩子可能是基因变异的原因才头发变黄眼睛变蓝的,夫妻之间根本没有什么大矛盾,幸福的家庭就这么放弃了太可惜了。可两人积怨太深,无法维持这样的婚姻,最后只好为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

来源:靖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