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靖西县法院推行《法官业外活动行为规范》,全体法官自觉遵守、认真执行,严于律己,谨慎处理业外活动,做到慎独、慎言、慎行。至今,该院没有任何工作人员因业外活动被投诉、被处分。真正从源头纯洁法官队伍,提高了法官队伍形象,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该规范以“五个严禁”为蓝本,结合实际情况,将法官业外活动纳入日常管理规范之列,将考核结果记入法官业绩档案。向社会公开法官行为规范,采取设立举报电话、院长信箱等最直接有效的办法接受广大民众的监督。严格规定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禁止法官向律师报销费用、禁止法官向律师借用钱物、禁止法官让律师为家人办私事等。
在执行该行为规范当中,该院党组以身作着,自觉严禁公车私用,在节假日自觉封存车辆,在娱乐场所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同时,由院领导带队不定期对各庭室科队突击检查,积极监督法官的业外活动,保证法官队伍的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