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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规避执行工作“实招”见实效

作者:郑金质 梁明章  发布时间:2011-08-01 11:43:19 打印 字号: | |
  靖西法院为了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自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以来,不断探索和创新执行方法,抓实抓好反规避执行工作,切实维护生效裁判文书的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执行工作一步一个新台阶。去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以及荣获百色市中院执行工作绩效考评二等奖之后,该院执行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强劲势头。今年上半年,执行工作又取得新进展,即执行案件结案率100%,执行和解率100%,实际标的到位率100%。

  反规避执行工作是否做得好,事关生效裁判权利人的权利是否顺利实现。靖西法院反规避执行工作,主要狠抓“六个实招”落实。一是健全反规避执行领导机构和制度。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和制定执行措施,加强领导,强化执行力,为反规避执行工作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二是加强财产保全工作。立案前和诉讼中,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主办法官,查控财产并进,及时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无能力担保的,如案情事实清楚的,法官要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调查并及时掌控被执行人财产。三是建立联动的被执行人财产举报制度。当事人根据生效裁判申请执行后,通过张贴公告和媒体宣传渠道,鼓励各单位、社会人员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线索,缓解执行难状况。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予以举报人经济奖励。四是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执行制度。根据外出逃避债务被执行人双休日、节假日回家与亲人团聚的特点,执行法官牺牲休假时间开展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效率。五是实行司法拘留威慑制。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经思想动员、说服教育无效的,坚决采取拘留措施,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六是坚持反规避执行工作常态化。把反规避执行工作当作执行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长期开展,注重实效,不搞一次反规避、一阵反规避。
来源:靖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管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