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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法院执行法官火速出击促案件和解

作者:周杰  发布时间:2010-12-08 09:23:26 打印 字号: | |
  2010年12月7日下午,在靖西法院执行局,当申请人黄国敢与被执行人黄林在执行和解协议书上各自按下手印后,被执行人黄林即拿出35000元的还款交给申请人黄国敢。

    2008年12月27日,被执行人黄林因急用钱,便向申请人黄国敢借款30000元,因未能及时偿还,2009年5月25日黄国敢便持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09年6月29日达成协议:被告黄林于2009年8月30日前还清本金30000元,利息3600元,共计33600元。

    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黄林没有按期履行还款,申请人黄国敢便于2009年10月13日向法院申请执行,经法院立案调查,被执行人黄林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便先给予申请人进行备案登记。2010年12月6日下午,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在靖西县城开着一辆小轿车,便打电话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执行局接到电话后火速出击,将被执行的小轿车扣到法院,同时对被执行人进行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于11月29日达成协议:被执行人黄林一次性偿还给申请人黄国敢借款本金3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5000元,共计35000元,其余债务利息申请人黄国敢自愿放弃。
来源:靖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