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每月司法统计时。截止10月21日,靖西县法院下半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265件,全部由陪审员参加陪审,陪审员参审率达100%,比去年同期增加83.9%,创下历史新高。
靖西法院自《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颁布以来,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相继修订了《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办法》、《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权利保障机制》等制度,为改革和完善审判组织,扩大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范围和参与审判活动的范围,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活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尤其,《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于今年7月14日施行后,该院强调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有人民陪审员参加。于是,该院在去年选定12名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制度,通过法定程序增选16名人民陪审员。
选任的陪审员通过本院组织培训后积极参与审判工作,对全院审判工作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一、陪审员参加案件审判,避免法院法官审判案件的暗箱操作,增强了司法的透明度,增强了审判公开力度。通过问卷调查,社会各界以及当事人对审判公开力度满意率达98.51%。二、陪审员参加案件审判,增强了案件审判的亲和力,促进和谐审判,利于化解纠纷,利于当事人接受裁判。当事人服判息诉率高,上诉率仅为18.21%,低上诉率排在全市法院第二位。三、陪审员参加案件审判,可以避免社会公众对法官审判案件的公正性产生怀疑,促进司法廉洁,全院审判工作实现“零”违纪。四、陪审员参加审判案件,解放了法院的审判资源,缓解了法院人少案多的压力,有利于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为了充分发挥陪审员的潜能、效能,该院全力做好保障工作,及时兑现陪审员应得的各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