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县人民法院作为广西法院系统审判监督工作试点单位之一,着眼“打造铁案工程”,围绕“审判监督庭职能转变,强化质量监督管理,提升案件质量效率”主题的工作思路,结合院情实际,以案件质量为抓手,加快推进审判监督庭职能转变和工作机制创新,并取得明显成效。
该院实施审判监督试点工作以来,以监督、管理、规范为主线,不断挖掘审判监督庭的能动力,贯彻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理念,加强立、审、执各环节质量监督,依照该院制定实施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案件质量效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每月各庭审结(执结)生效案件,需交由该院审监庭对案件质量效率进行评查,评查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问题案件四类。每月对各庭案件质量效率进行通报,并把案件评查结果纳入法官年度绩效考核。审判监督庭对发现存在案件实体不正确的,程序不合法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判决的,依法提请院长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切实纠正错误;对其他不规范的办案行为指出整改意见,有问题的卷宗需立即整改,整改好即归档。同时,以常态化的案件评查机制为依托,审判监督庭还建立了与纪检监察室分享评查信息的联动机制,密切配合纪检监察室监督法官的司法行为,此外,该庭还担负审理发回重审案件、再审案件的职责。
据悉,审判监督庭职能转变工作顺利启动,有效推动案件立案、审理、执行、评议、卷宗装订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化,推动卷宗及时归档和裁判文书质量提升,切实提高审判案件质量效率。截止8月,该院累计评查525个案件,案件质量优秀率达97.1%,合格率100%,无一件信访投诉、申诉、缠诉、上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