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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法院“阳光司法”彰显和谐
作者:周建坤  发布时间:2010-08-24 10:55:05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靖西县法院大力实施“阳光司法工程”, 通过加大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的公开力度,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加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进一步提,彰显和谐司法。

  该院便民诉讼大厅设立案大厅、执行谈话大厅、信访大厅、综合服务大厅、法院会见室、财务室等。所有立案、诉讼费结算、信访接待、会见当事人等活动均在便民诉讼中心完成。在便民诉讼中心,群众可方便查询到案件开庭地点、时间、案件进展及裁判文书等案件基本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挂牌上岗,接受群众监督,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为了打造“阳光”工程,靖西法院实行立案公开,进一步完善了立案大厅功能,通过展板、电子显示屏、便民手册等方式将立案标准、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程序、收费标准和诉讼风险等内容向群众公开;设立了导诉台由专人负责解答群众咨询,让群众明明白白打官司。审判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所有案件全部公开审理、公开宣判,群众可到庭参加旁听。将裁判文书在网上公布,方便当事人和群众查阅,继续推进法律进农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五进”活动。执行公开,实行执行情况告知制度,执行人员将执行措施、进度、结果等情况及时向当事人通报;在执行财产处置过程中,公开选择鉴定、评估、拍卖等机构,公开拍卖过程、公开财产处置和分配过程,杜绝暗箱操作,将执行的全过程置于当事人监督之下,消除了群众合理怀疑。
来源:靖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