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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车祸赔偿堵省道8小时 抗拒执法被追责
作者:马如现  发布时间:2010-08-02 17:43:18 打印 字号: | |

    7月29日,靖西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聚众堵塞交通,抗拒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案件提起公诉,覃谋麻、覃谋足、黄炳腾三人被提请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今年2月28日14时许,覃兰新在316省道靖西县化峒镇力行村添富屯路段因发生交通事故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覃谋麻、覃谋足、黄炳腾和覃谋早、覃振克、覃谋提(另案处理)等人获知情况后,向肇事方索要25万元的赔偿款,并要求当天全额一次性支付。

    在要求得不到按时、全额赔偿时,于当日17时许,他们纠集组织了亲戚及其他村民六、七十人,持刀具、木棍在事故现场阻挠交通、治安民警处理事故工作和维护交通秩序。经县、镇两级党委政府工作人员、公安民警现场反复劝告和调解工作,被告人覃谋麻、覃谋足、黄炳腾等人仍以威胁、漫骂、设置障碍等方法在事故现场封堵316省道,交通秩序完全瘫痪。3月1日凌晨1时许,在达到赔偿目的后,覃谋麻、覃谋足、黄炳腾等人才散去,造成316省道该路段交通秩序完全堵塞瘫痪长达8个小时。

    公诉机关认为,覃谋麻、覃谋足、黄炳腾聚众堵塞交通,抗拒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应当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来源:靖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