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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积案三小时执结 法警全力配合助法威
作者:王琳  发布时间:2010-08-02 10:57:42 打印 字号: | |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2010年8月1日(星期日),经三个小时的劝说,靖西县法院执行局与法警队默契配合顺利执结一起拖欠十三年欠款的纠纷案。

    当天中午12时05分法警队接到上级的命令,要求立刻派出三名法警协助执行局的同志一起到靖西县城中大酒店附近的被执行人陈升茂家中,将被执行人请到法院,就十三年前的因购买火砖未结的款项及利息要求给付申请人黄日敏。

    被执行人十三年来为逃避债务外出打工,直到今年才回到家中,对所欠数额找出各种托词为自己开脱,极力逃避还款问题。但双方说法不一,执行局的同志就从档案室中调出1997年靖经初字(13)号的判决书,对被执行人耐心劝说和悉心调解,14时45分,被执行人终于悔悟,当场向申请人赔礼道歉,双方达成协议:偿还本金及诉讼费共7500元,免除十三年的利息。一桩积累了十三年债务纠纷案件就在三个小时内顺利执结,申请人也露出欣慰的笑容。

来源:靖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