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当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在选定具体案件人民陪审员时,根据矛盾的不同,安排具有专长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让他们发挥专长进行疏导、调解工作,有效促进了案件矛盾的解决。截至7月份,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1件,促成48件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调撤率超过90%,且无一缠诉、投诉,全部案结事了。
据了解,近年来该院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通过制定各项措施,为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其专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为人民陪审员设立工作室,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指导小组,细化了人民陪审员的管理、职责、权利、义务等事项,为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组织人民陪审员到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业务培训,院里也自己组织资深法官定期对人民陪审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讲座,重点讲授调解技能和技巧,增强人民陪审员参与或独立调处纠纷的能力,并放手让陪审员对纠纷进行调处,让他们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调解能力,同时,定期组织陪审员参加旁听观摩庭审,提高他们自学法律知识的积极性;注意加强充实人民陪审员的力量,与各单位或部门联系,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将专业性强、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陪审员队伍当中,不断优化审判结构;采取奖优惩劣,严格考评,让陪审员以高度的责任心荣誉感参与到该项工作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