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近年来靖西法院将严肃庭审纪律、规范庭审行为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好,要求法官在开庭要以最好的礼仪、最规范的言行、最认真的态度对待,严禁在开庭中存在纪律散漫、言行举止不当的行为,否则责任人将被问责。在今年上半年民主测评当中,靖西法院庭审礼仪这一项的满意率为100%。庭审规范不紧受到当地人大、当事人的好评,还受到社会广泛好评,极大的提高了法院的公信力。
为规范庭审,该院制定了《庭审纪律》,从庭前准备、着装、仪表、语言、举止等方面,对出庭的审判人员、书记员、法警、人民陪审员的各种行为都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要求出庭人员在庭的任何阶段,都要做到语言文明、举止端庄、行为规范,要充分体现对当事人的尊重,展现法官及法院工作人员独有的人格魅力。同时,成立了由分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庭室负责人组成的庭审规范检查组,定期对审判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庭审规范化程度进行检查;并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观摩庭,对审庭相关人员的规范程度进行打分,打分情况将录入干警的档案,作为年终晋级、晋职和评先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