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县法院地州人民法庭在民商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继续深入贯彻去年区高院开展 “调解年”活动的精神,切实加强调解工作,不断创新调解方法,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坚持以“调解优先、调解为主、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司法原则,争取“调解的案件不进行执行程序”作为最高目标,高效率低成本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前、庭中、庭后各个环节,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截至5月份,该庭共收民商事案件60件,结案46件,其中调解结案45件,撤诉1件,具有给付内容的44件,调解当庭兑现43件,调解率97.82%,当庭兑现率97.72%。这一成绩的取得,是该庭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作用的具体体现,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维护了辖区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和谐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