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靖西法院在交警大队成立事故调解室

作者:周建坤  发布时间:2010-06-04 11:32:59 打印 字号: | |

      靖西县法院在审判工作当中,为有效破解难题,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从今年6月份起,该院在县交警大队成立交通事故调解室,并进驻交警大队。

      据当地交警大队统计数据显示,目前靖西县交警需事故民警调解的交通事故约占事故总量的30%,调解工作不仅占用了民警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给事故当事人带来诸多不便。靖西县地处315国道,交通事故总量居高不下,事故警力严重不足,仅靠交警一个部门单打独斗,显然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此,靖西法院积极探索交通事故处理和调解新模式,主动与交警部门沟通、协调,就建立联动调解机制有效处理交通事故案件进行了探索,经多方协商和筹措,双方达成共识,交警大队与法院合作,在交警设立交通事故调解室,由靖西人民法院派出2名有丰富调解经验法官,与交警指派的民警一起,联合开展对辖区简易交通事故的受理与定责、简易程序案件的调解工作,为事故当事人提供了一站式服务,实现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快速、便民和高效。

来源:靖西县法院
责任编辑:杨德生